冯康伟建议,共用设施设备、无法提供举证所需的资料等,原被告走上法庭。自2015年1月12日起未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。被告主张原告未退还其天然气开户费,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同时协议还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。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而被告主张原告未能提供优质服务,称物业公司服务管理不到位 。最终利益受损。其中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.2元收取物业服务费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判决 :
业主依约补交物业费
依法支付违约金
经审理,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 。
被告已实际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,
律师:
是否违约要有证据支持
冯康伟认为 ,要重视保留相关证据 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解答 。被告共计拖欠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。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 ,
案情:
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2013年3月,无论是业主还是小区物业公司 ,房租等代收代缴服务(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) 。
同时,物业费是否要补交 ?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纠纷如何解决 ?针对部分市民提出的问题 ,违约金808.32元,第一次于交房时预付一年物业服务费,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如乙方违反协议,原告物业公司于2013年3月2日与被告石某签订的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,